状态 | 颁布 |
分类 | 中药、天然药物 |
标题 | 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
长期毒性试验是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的总称,描述动物重复接受受试物后的毒性特征,它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94年颁发的《中药新药研究指南》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9年颁发的《中药新药药理毒理研究的技术要求》,对于统一、规范中药长期毒性试验,推动我国中药的研究和开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新药研究手段的不断改进,对中药、天然药物认识的进一步深入,这些要求越来越表现出它的局限性。
长期毒性试验的主要目的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预测受试物可能引起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不良反应的性质、程度、剂量-反应和时间-反应关系、可逆性等;②推测受试物重复给药的临床毒性靶器官或靶组织;③预测临床试验的起始剂量和重复用药的安全剂量范围;④提示临床试验中需重点监测的指标;⑤为临床试验中的解毒或解救措施提供参考信息。
中药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应用历史,有丰富的临床应用经验,相对化学药而言多数中药具有毒性较低的特点。但是,中药的低毒和无毒是相对的。当前,各种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应用于中药新药的开发,而且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日益增多,已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中药,因此对其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长期毒性试验周期长,耗资高,工作量大,若因试验设计不合理,或所进行的试验未充分揭示中药的毒性特征,则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也会影响新药的研究速度。充分认识长期毒性试验的重要性,合理、科学地进行长期毒性试验设计,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是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基本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中药、天然药物的特点,结合国际上药物安全性评价的要求和我国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现状而制订的。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的长期毒性试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