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 颁布 |
分类 | 化学药物 |
标题 | 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
任何影响药物纯度的物质统称为杂质。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地分辨与测定杂质的含量并综合药学、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确定杂质的合理限度。这一研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由于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产生的不良反应除了与药品本身的药理活性有关外,有时与药品中存在的杂质也有很大关系。例如,青霉素等抗生素中的多聚物等高分子杂质是引起过敏的主要原因。所以规范地进行杂质的研究,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限度范围之内,将直接关系到上市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本指导原则是在借鉴国外相关指导原则[1][2]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新药研发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为我国的药品研发提供有益的指导,从而提高药品的质量,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由于新药研究的探索性很强,每种药品的具体研究情况差异有可能很大,本指导原则不可能涵盖杂质研究的全部,仅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特殊情况下,研究单位可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杂质进行研究,只要能用科学的数据证明药品中存在的杂质可被控制在安全、合理的范围内,就达到了杂质研究的目的。本指导原则涵盖的范围包括新的及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发酵工艺生产的抗生素类药物一般不包括在本原则的讨论范畴,但如有可能,也建议参考本原则的有关要求。由于我国对临床研究也实行行政审批的管理,所以,本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上述药品的上市生产申请,也适用于临床研究的申请。